“誠學信付”先學后付平臺風險機構判定標準
為進一步規(guī)范平臺操作流程,誠學信付平臺針對風險機構的判定將分為以下幾個類型:
一、明確已失聯(lián)/跑路的機構
1.誠學信付平臺及渠道經理均已跟機構失聯(lián),且失聯(lián)時間超7天以上;
2.媒體報到明確涉及該機構不經營、關門、倒閉、出險、跑路等,經平臺確認屬實的;
3.在工商系統(tǒng)顯示該機構已注銷/已吊銷(包括但不限于企查查、天眼查、國家企業(yè)公示系統(tǒng));
4.多個用戶反饋機構不再經營,經平臺確認屬實的。
二、未失聯(lián)/未跑路的機構
1. 不配合處理問題學員的機構
(1)在學員訴求反饋后,通過恐嚇拒絕處理學員糾紛的;
(2)機構拒絕、長時間拖延處理學員訴求的(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學員訴求、催收反饋的學員訴求、客訴端的學員訴求等)。
2. 存在惡意性質的機構
(1)惡意收取費用的機構;
A:通過協(xié)議約定高額違約金且無協(xié)商條件的;
B:學員已明確訴求糾紛/退學,機構故意拖延,導致學員承擔更多違約金的;
C:機構要求誠信付配合欺騙學員或以誠信付名義收取非平臺所收取的費用的;
(2)以誠學信付的名義進行暴力超期跟進的機構(包括但不限于:恐嚇、辱罵、騷擾、威脅等);
(3)繞過平臺收取學員費用的機構;
A:讓學員私下轉款給機構,不用管平臺的相關費用,并附帶告知學員超期沒有任何影響的;
B:學員轉款給機構后,需要處理延期或者退學,機構告知已處理,實際并未處理的。
3. 存在大量投訴、服務糾紛、負面輿情的機構
(1)平臺接到的糾紛(即:涉及平臺的糾紛)
A:外部投訴:
包括但先不限于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熱線、12345市長熱線、省市區(qū)各級領導留言板與留言信箱、反詐中心app、信訪辦、市監(jiān)局、工商局、公安局、派出所、110報警中心等
B:內部糾紛:
a. 平臺內收到的糾紛:誠信付平臺官方電話、官網、學員反饋、53快服等
b. 媒體平臺糾紛:黑貓投訴、抖音、快手、小紅書、今日頭條、百度詞條等。
(2)非平臺接到的糾紛(即:未涉及平臺的糾紛):主要指該機構學員在其他外部平臺進行了投訴,且被我司看到的。
該條風險機構的判定:以我方接到的投訴為主,其他投訴為輔。
4. 學員所簽署的培訓協(xié)議機構署名與平臺信息不符的機構
5. 未按照平臺規(guī)定流程辦理學員賬單,且被發(fā)現(xiàn)后不配合處理的機構
三、拖欠平臺費用的機構
拖欠平臺費用的機構即:根據合同約定,需繳納平臺服務費或其他費用(如有)且超過3個月未進行繳納的機構。
四、補充說明
1.以上所有風險機構,滿足其中一項,則判定為風險機構。
2.出險機構的處理方式由平臺根據既定的處理措施進行統(tǒng)一處理。
先學后付平臺合作聯(lián)系電話:13242955506(微信同號)